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物業經理:
本人是貴公司提供管理服務之金龍大廈業主,日前想透過管理處的關志偉經理向大廈法團主席反映自己對大廈大維修的一些意見,並欲把一份已簽名的回條透過關志偉經理交到法團主席手上,但關志偉經理及管理處職員竟然拒絕接收該回條,本人為此感到十分氣憤及不滿,特寫信來投訴。
貴公司於年前(2015.9.1)成為金龍大廈的管理公司,物業經理蔡志達先生當時在通告上承諾「竭力為金龍大廈提供最優質的管理服務」,那麼關志偉經理等人拒收的行為又算是優質還是劣質?貴公司除應提供卓越之日常管理服務外,亦是擔當業主及大廈法團之間的重要橋樑,若關志偉經理拒絕負責其應有職責,請問理由何在?現在關志偉經理因急事請假,接手其工作的嚴主任便應同時接手相關工作,何以連嚴主任也拒絕業主的要求?他們的行為又是否得到貴公司的認可?貴公司若不欲作為金龍大廈業主及大廈法團之間的橋樑,那麼本人在下次的業主大會上,必會聯同其他業主譴責貴公司在此事的處理手法,並提出約滿後不再續約的提議。
本人要求貴公司即時作出以下補救行動:
1.
指示關志偉經理、嚴主任及管理處職員誠懇接收各業主回條及意見,並請關志偉經理或嚴主任把相關回條收集後親自交到法團主席手上。
2.
於地下大堂及ABC各座大堂放置收集箱及意見板,方便業主及住客表達意見。
若然未見以上情況改善或作出改正,本人會向貴公司之母公司ISS Facility
Services Limited及ISS集團繼續反映。
憤怒的業主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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